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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资人不是我但房产证是我的,有权利要回

时间:2025-02-25|栏目:杭州余杭区刑事律师|
出资人一般无权要回房子,但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有权要回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其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借名买房产权归属对方,出资人仅具有债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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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可以主张相关财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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